沈晓君的回忆陷入以前。
她和陆颂在一起,虽然两人也在公寓里做过饭,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沈晓君单独弄的。
那时候她是个满眼是他的小女人,眼里除了他还是他,到了疯魔的地步,无论是学业还是前程她都放在了第二位。
呵。
想想也确实可笑。
爱一个人,真的是全身心的付出。
和陆颂一起做饭,他就是捣乱,一开始还能帮她择菜,拿调料,切菜什么的,慢慢的就开始抱着她的身体各种亲,各种抚摸然后一顿饭会到半夜,如果实在折腾得没力气,就直接叫外卖了,她做的饭第二天会拿去喂流浪猫啊狗什么的。
可惜那样的日子也就维持了几个月,是她太专一,太过于在乎,到最后发现真相才会摔得惨痛。
都说相爱容易相守难,太深爱的人怎么会做到不计较呢。
除非两个人的爱是一致的,你深爱他的时候,他也深爱你,如果相互错了一步也是走不到一起的。
“怎么样,你要不要尝尝?”
陆颂已经做好了一道酱烧小羊排,色泽看上去十分诱人。
男人把筷子递给沈晓君,“尝尝看,我的厨艺怎么样?”
沈晓君还望着眼前的羊排发愣,似乎不敢相信这是陆颂做的。
她下意识的问,“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做饭?”
“我一直都会。”
沈晓君:
原来会啊。
那时候他们同居,她总是抢着做饭,抢着收拾。
真傻。
你看,他也知道可以帮你做,就是被你惯坏了,后来什么都不做,让你独自面对一桌子冷菜冷饭,独守空房。
一切变成习惯,你好说话,他便得寸进尺。
人啊,永远得先爱自己。
沈晓君加了一块尝了下,外焦里嫩,细腻多汁。
比她煎的味道还好。
“怎么样,你喜欢吗?”
“以前不知道你厨艺这么好,藏得够深。”
“你没给我大展拳脚的机会。”
是么?
沈晓君不经在想,他应该给姚瑶做过吧。
他们认识那么多年,他们没确定恋爱关系,陆颂是和姚瑶在一起疯的。
他们向往自由,有太多共同的爱好,户外活动他们也经常一起去,那时候应该是陆颂做饭吧!
想着,沈晓君嘴里的羊排不香了。
陆颂还没意识到,他说,“你喜欢一会儿就多吃点,我去再炒两个菜,其他的就交给阿姨了。”
“嗯。”
不多时,陆家夫妇带着哲哲回来了,沈晓君便把注意力都放到了儿子身上。
哲哲还是那样,没有丝毫的反应,无论沈晓君跟他说什么都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陆绍珩和白七七给他买了很多画纸画笔,吩咐阿姨把一楼空的房间收拾出来,他们下单的桌子和沙发也已经快到了,还有地毯
那间房子是供哲哲涂涂画画的!
沈晓君得知后很欣慰,她也发现儿子喜欢涂涂写写,这件事她没对任何人讲过,是白七七自己发现的。
她对哲哲细心又温柔,有这么好的奶奶,也是哲哲的福气。
“白阿姨,谢谢您,这么费心。”
白七七笑着道,“我很高兴能为大孙子做点事,应该的。”
“他现在不爱见人,心里的防备意识太强,那就让他静下心来做一做想做的事吧。”
沈晓君也赞同,“挺好的。”
“君君,你也别着急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我们会慢慢陪伴他,耐心教导他,给他最热烈的疼爱,他总会感化的,会忘记那些痛苦。”
沈晓君感动得落了泪,“谢谢,谢谢。”
“哲哲很聪明,即使真的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他也会很优秀,我们不是要去改变他,而是要学会接受,他在,就好。”
这是最坏的打算,白七七必须要跟沈晓君说明白。
改变,接受?
沈晓君似乎听进去了,但是接受不了。a